1991年|续写首个双拥模范县故事
1991年1月,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拥军优属、拥政爱民工作会议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,国家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10个单位“双拥模范城(县)”荣誉称号。
编辑:周莉